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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中原磋商-**-** |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管服务项目,在西四环以东、航海路以北、农业路以南区域内,场地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亩(包含**亩)、房间不少于8间(包含8间)且配备仓库门卫、保管员服务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号院**号楼2单元7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管服务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管服务项目,在西四环以东、航海路以北、农业路以南区域内,场地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亩(包含**亩)、房间不少于8间(包含8间)且配备仓库门卫、保管员服务 |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1年。 | 1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冯泽泉、乔应琴、许秩康(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低于捌仟元的按捌仟元计取,由成交人承担支付。 |
| 收费金额:8,(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成交单位:(略),评审总得分**.**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 联系人:(略) 史岩 吴晓芳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史岩 吴晓芳 |
|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