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卫辉市**年海河流域灾毁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卫辉市柳张线柳庄段、沙北线(卫辉县界-小店河)灾毁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卫交采**GZ**号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卫辉市**年海河流域灾毁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卫辉市柳张线柳庄段、沙北线(卫辉县界-小店河)灾毁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5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第3标段
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中相关人员应附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变更为:“3.5.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中相关人员应附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以及本单位劳动合同。”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主要人员评审细则表中“注:投标文件须以上人员相关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现变更为:“注:投标文件须以上人员相关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删除“注:在最高投标限价**%-**%(含**%、**%,下同)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较进行计分。当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注:与之相关内容随以上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变更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监督部门:
卫辉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代码:1(略)**)
联系电话:(略)-(略)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略)**)
联系电话:(略)-(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卫辉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
地 址:(略)
联 系 人:程肖杰
电 话:(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座**楼
联 系 人:李海霞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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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