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涧西企采磋商(**)**号
2、项目名称:孙旗屯村民安置社区二期室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涧西企采磋商 (**)**号 |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孙旗屯村民安置社区二期室外工程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代金生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白鹏程、杨长磊、姚喜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区孙旗屯社区建设指挥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