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共产主义渠淇县段提升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共产主义渠淇县段提升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略)**:**时(北京时间)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淇县共产主义渠淇县段提升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QXZB-**-**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周期: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郑菲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周期: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陈护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周期: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期(缺陷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永强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三、评审结果公示期:
(略)至(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淇县水利局
电话:(略)-(略)
邮编:**
地址:(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附件: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1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7分
(略)
**:**
(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