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略)前处理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年6月5日-**年6月**日。电话:(略)-(略)传真(略)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前处理线建设项目 | 河南省洛阳 市瀍河回族 区白马寺镇孙村凹杨村南 | (略) | (略) | 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 区白马寺镇孙村凹杨村南,在现有车间内新增前处理线,对产品进行脱脂陶化,建成后年产光伏并网箱、新能源原动设备、充电桩等3万套/年,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3.2万。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改建项目新增有组织废气为预烘干废气,经“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脱脂陶化前处理线用水及喷淋塔用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新增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每月排放一次,用于厂区道路降尘洒水;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与现有工程一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白马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洛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等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站废活性炭过滤介质、污水站污泥以及废脱脂剂、陶化液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