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略)干混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年6月5日-**年6月**日。电话:(略)-(略)传真(略)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干混砂浆扩建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白马寺镇下黄村 | (略) | (略) | 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白马寺镇下黄村,属于扩建项目,新增生产能力为年产2万吨干混砂浆,建成后全厂年产4万吨干混砂浆。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7万。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原料库卸料粉 尘、喂料粉尘、搅拌粉尘和包装粉尘。筒仓进料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进入1套覆膜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喂料、搅拌及包装粉尘经集气设施收集进入1套覆膜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另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卸料等未收集粉尘通过车间密封、密闭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于周边农户肥田,不外排。厂区门口设置进出车辆冲洗水池及冲洗设备1套,冲洗用水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合机、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