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编号:LSGZ[**]**-ZC**
3、项目名称: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一标段
|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SGZ[**]**-ZC**-1 | 卢华高速红线内压覆矿产储量评估 | (略) | 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号聚源国际**层**号 | ** | 元 |
| 序号 | 质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
| 1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卢华高速 |
二标段
|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SGZ[**]**-ZC**-2 | 卢华高速红线内所压覆的现有固定资产评估 | 河南开(略) | 郑州市金水区经六路**号豫发大厦B座**室 | ** | 元 |
| 序号 | 质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
| 1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卢华高速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王当苗、马安祥、刘畅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L
法定代表人:李天智
项目负责人:李奕
联系方式:(略)
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开(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C
法定代表人:杨德志
项目负责人:张付喜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标段:¥(略),二标段:¥(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