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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信息时间: **/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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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3 | |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内容:第1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第2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2、服务时间:第1标段: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第2标段: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宛城政采公开-**-3-1 | 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略)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号**幢 | 2,**,**.**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 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 |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 | | 宛城政采公开-**-3-2 | 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红叶路万科城小世界B座**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 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 |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王海利(评标委员会组长)、王大用(采购人代表)、甘清朝、李冰雪、张娟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收取。一标段:(略),二标段:(略)。 | | 收费金额:**,(略)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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