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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3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3日
二、主要标的信息: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土石方工程 | (略)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人民路龙城佳园东楼8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张乐 | 豫(略)(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胡志浩(组长)、王春梅、渠海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
名 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 3成交公告.pdf |
|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2评分情况.pdf |
| 1招标文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