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德旗采招【**】**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大别山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地块A)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豫德旗采招【**】** | 新县大别山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地块A)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略)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座**层**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县大别山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地块A)监理 | 新县大别山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地块A)监理 | 合格 | 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霞(业主评委)、杨帆、陈华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邵江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清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