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目标任务,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监督电话: (略)-(略); 漯河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略)。 (略)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