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略)**-**年项目咨询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略),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略)**-**年项目咨询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
3.项目概况:为多元化拓展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统筹协调推进并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相关政策类资金申报,河(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咨询服务单位,对公司政策类资金申报提供咨询、评估和审核,为提高项目质量,加大谋划储备及积极争取政策专项资金份额,提供有力支持。
4.招标范围:河(略)(略)单项合同金额 **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咨询服务,根据河(略)实际项目情况,结合各政策类资金申报要求,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方案,针对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答疑,对于资金落地后的使用监管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提供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资金、其他政策性资金等项目的资金申报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任务派发单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质量要求:咨询成果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及业主单位要求。
7.拟入围数量:4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投融资咨询服务或专项政策资金项目咨询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信誉要求:
3.1在近三年内(即:**年5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投标人具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
4.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时**分至**年6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略)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楼西单元4-8层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河(略)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略)#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略)-(略) 邮 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