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美街(牡丹大道至伊洛路段)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龙政采磋商(**)**号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号隆安星河华居6-3-**号 | 3,**,**.**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美街(牡丹大道至伊洛路段)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日历天 | 韩智惠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勇,曾晓强,李红峰,马政欣,高慧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略)),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