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纪委监委申请采购民生(扶贫)监督大数据平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略)
地址:(略)A座**层
二、拟提供货物项目基本情况:民生(扶贫)监督大数据平台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汝南县纪委监委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要求,有条不紊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也发现了监督执纪工作中的一些痛点,尤其在民生(扶贫)监督领域中,存在涉及资金点多面广、主管部门多、监管链条长等难点。为切实履行好民生(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根据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指示精神,汝南县纪委监委作为试点单位,拟采用大数据手段对民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数字化监督。
**年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该项目处于扶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时间紧、任务重,且项目涉及部分涉密数据。为保证项目后期与全市监督系统的连通性、扩展性以及保密性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略)技术力量雄厚,业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拥有涉密资质,且长期致力于纪委监委大数据平台的研发,产品质量过硬,数据安全方案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相关规定,拟推荐该单位作为本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资金预算(略)整
五、公示期限从**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年4月**日下午**:**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
采购单位联系人: (略) (略)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略)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李先生 **—(略)
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汝南县监察委员会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