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安阳市社会福利院新增供养人员基本医疗和生活护理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为保障**年以来“安阳市救助管理站”陆续移交我院供养的无家可归,长期滞留**人的基本医疗和生活服务,采取“医、养、康”结合的模式,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择优选择社会力量承接服务,引进医疗机构进入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实施“医养结合”模式,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生活照料、康复治疗的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年2月5日 至 **年2月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年2月**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截止后只有安阳市荣军优抚医院一家投标人,经专家论证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要,且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同时鉴于本项目专门服务于不同程度存在智障(弱智)、残障、语言沟通和行为表达能力障碍等滞留人员,具备一定的公益性质,因此市场竞争吸引力存在不足的因素,现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阳市荣军优抚医院
2.供应商地址:(略)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智刚 | 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董鸿军 | 安阳市救助管理站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文 | 郑州数据交易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略)**时**分至(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安阳市社会福利院、河南(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网上公示委托书.pdf
论证意见.pdf
征询意见公示.pdf
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