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部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月**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略)-1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号**号楼**层**号 | 3,**,**.**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部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李俊杰 | 豫 (略)**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白阳阳、李杰锋、赵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按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略)总得分:**.**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