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五条奥林巴斯电子内窥镜保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定标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及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单位名称:(略)
中 标 价:**.** 元/年/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年9月**日
服务地点:(略)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保后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略)
**年6月7日
(略)(略)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