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办公家具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5日
5、评审日期:**年9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毕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修交易[**]CG**号-1 | 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办公家具项目 | (略) |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金祥家具产业园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秦晓明、李庆园、翟道社、许苗苗、冯文路(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得分及排序:
(1)(略)得分**.**分,排名第一;(2)(略)得分**.**分,排名第二;(3)(略)得分**.**分,排名第三;(4)(略)得分**.**分,排名第四;(5)(略)得分**.**分,排名第五;(6)(略)得分**.**分,排名第六;(7)(略)得分**.**分,排名第七;
3.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略)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未通过资格审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武县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B座**楼**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