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金水政采竞谈-**-7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小型新能源冲洗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 金水政采竞谈-**-7 | **台小型新能源冲洗车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港湾路2号楼4单元4层东户 | (略)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小型新能源冲洗车 | 诺亚威特 | NC-** | **台 |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郭琳、雷军、靳翠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号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