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城区排水工程(EPC)变更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城区排水工程(EPC)
2、项目编号:E(略)(略)1
3、建设地点:(略)
4、投资金额:(略)
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共新建雨水管网长度共计**.**m。包括金祥路(文明大道-安宁街)、鼎兴路(文峰大道-清风街)、鼎盛街(钢城路-鼎兴路)、LX3号路(太行路-商都路)、钢三路(安彩大道-金华街)、钢二路(安彩大道-金华街)、 TX**号路(文明大道-清风街)、祥云街(华祥路-钢城路)、金华街(华祥路-钢城路)、安彩大道(华祥路-钢城路、钢一路-梅东路)**条道路新建雨水管网工程。
建设内容:沟槽开挖,管道的安装铺设、新建检查井、雨水口、沟槽回填等。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合并有盈利,提供**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现变更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合并有盈利,提供**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6月** 日上午9时**分;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 室。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6月** 日上午9时**分;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 室”
3.原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年 6 月 3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年 6 月 6 日**:**前”现变更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年 6 月 ** 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年 6 月 ** 日**:**前”
4、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或澄清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商成刚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刘海松
电 话:(略)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