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北办公楼(法律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略)-1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 河南省第一(略) | 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双桥人民法庭北办公楼(法律诉讼服务中心)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 **日历天 | 逯广晶 | 豫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大林、杨丽霞、张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件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杨宇鹏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杨宇鹏
联系方式:(略)-(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