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美科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灵宝竞谈采购-**-3、LBGZ[**]**-ZC**
3、招标控制价:(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8日
6、评审日期:**年6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灵宝竞谈采购-**-3 LBGZ[**]**-ZC** | 本工程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美科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公共区域、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电光间、治疗室、诊疗室等墙面、地面、顶面装饰工程;强电与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略) | 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信合小区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内容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美科装修工程 |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日历天 | 吕尊浩 | 川 (略)** 一级建造师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姚玉安、杨卢军、王少青(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9(略)**J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 (略)
采 购 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略)
地 址:(略)
(略)名称:(略)
地 址: (略)
联 系人:常女士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