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QZCHX-G**
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5日
5、评审日期:**年6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略)-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璧镇原镇政府院内**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某部食堂整修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郭淑迪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广文、焦玉林、程瑞瑾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邮件、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略)
地址:(略)B座7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