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ZC**】
2、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北出口交通安全治理项目(地上部分房屋拆除及清运)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9时**分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ZC**】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略)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鑫鸿嘉园5号楼西单元**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1 | 灵宝市城市北出口交通安全治理项目(地上部分房屋拆除及清运)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侯连军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武勋、李万杰(组长)、王海涛(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总公司地址:(略)
分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