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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
2、项目名称:汝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我县6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汝阳政采招标(**)**-2号-1 | 汝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我县6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 | (略)(略) |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汝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我县6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孟仁(组长),李予闽,袁俭,兰丹霞,王红茹(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