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LSGZ[**]**-ZC**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SGZ[**]**-ZC** | 为全面完成卢氏县五里川河坑口封堵和废弃矿渣治理任务,对五里川河流域开展坑口封堵调查和矿渣治理现状调查等工作 | 中(略)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号 | **.** | 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周期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
| 1 | 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二次)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家及行业内相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卢氏县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 (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杨洋(组长)、伍娟丽、王璞(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XK
法定代表人:孙振洋
项目负责人:李曦滨
证书名称及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AJ-(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