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东宋镇官庄塬文玩核桃交易中心办公及货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企采招标(**)**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宁企采招标(**)**号 | 洛宁县东宋镇官庄塬文玩核桃交易中心办公及货物采购项目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香鹿山大道香鹿山城市花园东门市**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洛宁县东宋镇官庄塬文玩核桃交易中心办公及货物采购项目 | 详见报价明 细表 | 详见报价明 细表 | 详见报价明 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三、评审专家名单:刘光武、张松峰、杜风蕊、裴新军、张龙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略)),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宁县(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