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的委托,(略)(略)**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CZB**-(略)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点:(略)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6月**日
评标地点:(略)
评委名单:鲁庆宾(评委主任)、韩万海(业主评委)、孟珂、华璐、孔琳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略)南阳市公司内网》网站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优惠率:优惠0.8%;正向报价为总价的**.2%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签订合同。一年合同期结束后合同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地址:(略)C4排北零售区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优惠率:优惠0.5%;正向报价为总价的**.5%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签订合同。一年合同期结束后合同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地址:(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优惠率:优惠0.1%;正向报价为总价的**.9%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签订合同。一年合同期结束后合同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地址:(略)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