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公示
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于**年6月**日组织了开评标会议,共有9家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VGBOHV-F**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5月**日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年6月**日
2、开标地点:(略)(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6月**日
2、评标地点:(略)(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3、评标委员会成员:郑庆丽、王丽丹、潘留增、邵红侠、吴起立
六、评审情况
1、投标人报价、总得分及排名情况如下:
第一名:(略),溢价率9%,总得分**.**分;
第二名:(略),溢价率**%,总得分**.**分;
第三名:(略),溢价率**%,总得分:**.**分;
第四名:(略),溢价率**.5%,总得分:**.**分;
第五名:(略),溢价率8%,总得分:**.**分
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
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本项目中标供(略),中标报价为溢价率9% 。
八、公示发布媒体及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略)至(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郑州某部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
地 址:(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6月**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