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联盟路太原路沿街商铺供电隐患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略)委托,就资产公司联盟路太原路沿街商铺供电隐患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产公司联盟路太原路沿街商铺供电隐患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FDZB-F-**-**
三、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略)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次磋商公告于(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略)
2、磋商地点:(略)A区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秦萍(组长)、吴冬梅、杨洋。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编号:刘旭锋,豫(略)**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进行收取,低于(略)的按(略)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略),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区4楼A**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