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无)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招标人为宜阳县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自**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 **时**分到(略) **时**分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资料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时**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宁远财富广场**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时**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
询价公告
(略)受宜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庭安检值班室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自**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三、获取询价资料文件
1、时间:**年7月3日至**年7月5日,上午8:**—**:**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现场获取;
4、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社保证明原件;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
4.4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7月9日**:**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略)
(略)
**年7月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