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纪检组 (略)提起投诉。
二、其他公告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DLGK-B**-B**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7月**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采购公告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略))提起投诉。
变更为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纪检组(略)提起投诉。
5、更正日期:**年7月4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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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纪检组
地 址:(略)
电 话:(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纪检处 (略)。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西工区税务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