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J-NL**-**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1-**号宿舍楼洗浴热水、直饮水服务BOT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日
5、评审日期:**年7月4日
二、成交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xys(略)6-1 | 本项目将信阳农林学院1-**号宿舍楼洗浴热水、直饮水服务项目以BOT的形式对外托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略)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栋7层7号 | **% |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徐 帅(业主评委) 王宏梅 翁方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章 中标和合同“第六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等的,依据评标报告排序为准。”
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信阳农林学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座**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