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就龙潭大峡谷夏季趣野狂欢节创意规划执行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潭大峡谷夏季趣野狂欢节创意规划执行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企采磋商(**)**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预算控制金额:¥(略);
5、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龙潭大峡谷夏季趣野狂欢节创意规划执行项目,以戏水、避暑为主题策划“夏季趣野狂欢节”系列活动,主要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次共一个标段;
5.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止;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止。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何文亮、石留娥、王克斋。
四、成交信息
成 交 人:(略);
地 址:(略)(郑东)CBD商务内环路2号楼**号(中油大厦);
成交金额:(略);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至(略)。
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计委计价[**]**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低于(略)的按(略)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D1办公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