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彤嘉园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就裕彤嘉园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三、项目名称:裕彤嘉园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四、开标时间:**年7月8日9 时**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7月8日
评标地点:(略)
七、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志涛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建伟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建龙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B座1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年7月8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