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驻马店市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略)(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三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驻马店市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2.工程地点:(略) 。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4.工程内容:新建防火道路**.**公里(沥青路、泥结碎石路)及沿线设施。
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等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程主体工程需于**月**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大写:贰仟肆佰伍拾叁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叁角壹分
小写:(略).(略) ;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根据工程计量,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级投资评审部门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剩余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保金。
承包人项目经理:杨颖。
承包人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孙强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承包人签认的技术交底记录;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禁任何形式转包,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查实,发包人除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外,并保留赔偿工程损失的权利。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维修责任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返还质量保证金。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为其工程服务人员(包括农民工)的报酬。并根据人社厅函〔**〕**号文规定,承包人需按合同总价的2%向有关单位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由发包人申请有关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若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经有关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专家评估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必须进行整改至合格,同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自工程款内扣除)。若承包人无法整改至合格,发包人将不再支付尾款,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管理,严格按《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号)等规范文件进行实施,保证本工程的强制性指标和质量标准得以满足。
6.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期内,应保障所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安全,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破坏,或为了现场附近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时应提供便桥(道)等施工中的照明、护栅、警告标志灯安全防护设施。
7.承包人应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6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驻马店市林业局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 址: (略)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中
心大街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略)林州支行
账 号: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