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洛直企采招标(**)**号
二、项目名称:机械维修配件采购项目-喷浆台车配件(三次)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中标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中标金额:**.** 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质量保证期 |
| 机械维修配件采购项目-喷浆台车配件(三次) | 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完毕。 | 洛阳市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 满足采购单位需求 |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质保**个月。 |
六、评审专家名单:郭国宁、袁莹谷、杏利、赵西平、习淑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相关行业标准的**%计取;金额:(略)。
八、公告媒介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