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年汝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汝阳政采招标(**)**号-3 | 本项目为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年汝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年完成小麦服务面积1.5万亩,社会化服务涵盖灭茬、深耕、整地、播种、统防统治、收割、秸秆打捆等服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服务面积0.6万亩,社会化服务涵盖播种、病虫害防治、杂草防治、收获等环节;服务面积红薯种植0.9万亩,社会化服务涵盖深耕、起垄、覆膜、施肥、铺滴灌、移栽、机械除草、机械收获等服务。 | (略)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中村9组**号 | **,**.** | 元 |
原第一中标候(略)因故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并经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顺延第二中标候(略)为中标单位,故结果变更如上。
3、更正日期:(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号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