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2.工程地点:(略) 。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国开行贷款 。
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包含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含(**-**号楼)区域内的景石汀步、道路铺装工程、标线工程、篮球、羽毛球围网、篮球架、树池坐凳、非机动车车棚、花池**.**m、垃圾箱及充电桩等其他公共设施、室外电(含变配电所)、景观照明、电动车充电桩、室外弱电、给水、消防、雨水、污水、景观浇灌给水、景观雨水排水、地下车库顶板排水、公厕等内容。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肆拾陆万贰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陆分(?(略).(略));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贰拾叁元玖角叁分(?(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捌佰贰拾玖万肆仟玖佰贰拾贰元陆角伍分(?(略).(略));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捌万元整(?(略).(略));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肆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陆角柒分(?(略).(略))。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鹏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如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如果存在超过合同期限情况,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5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承包人执肆 份。
发包人: 承包人:(略)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A
地 址: (略)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