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秀山新村安置区项目消防及供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1、采购项目编号:确投字【**】**
2、采购项目名称:确山县秀山新村安置区项目消防及供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7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确投字【**】**A | 确山县秀山新村安置区项目消防及供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9B1-**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室外消火栓泵 XBD3.0/**G-GL | 莫洛特 | / | 2台 | (略) |
| 2 | 室内消火栓水泵 XBD**.0/**G-GL | 莫洛特 | / | 2台 | (略) |
| 3 | 自动喷淋泵 XBD7.0/**G-GL | 莫洛特 | / | 2台 | (略) |
| 4 | ... | ... | ...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梅金忠、刘世艳、张新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格式要求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