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7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7月**日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E(略)**D0(略)**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卫都大道与卫河路交叉口南岸水榭7号楼**室 | (略).**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晨、肖海青、高之静、扈艳芳、孟财政(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计取。收费金额:(略)。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7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日期:**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