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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营河社区消防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河南-郑州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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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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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营河社区消防改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 (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预留金额:(略).(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变更为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预留金额:(略).(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更正日期:(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略)
地址:(略)B座7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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