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通力招【**】第**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周口监狱行政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建筑物、构筑物公共部分的保洁、管理及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管理、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保秩序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服务期:一年;
4、服务地点:(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 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报价 | 单位 |
| 豫通力招【**】第**号 | 河南省周口监狱行政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略) | 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长平路西段路南**号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称
付亚贞、张丹、刘洪豪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执行。
收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对本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及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的格式提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成交人:(略),评审总得分**.**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称:河南省周口监狱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