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号
采购编号:温财招标采购**-3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本公告**年4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5月**日
2、评标地点:(略)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马云峰 证书编号:豫(略)**
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赵盼盼 证书编号:豫(略)**
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任中原 证书编号:豫(略)**
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六、废标情况:(略)信用报告查询截图中的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等级不一致。七、所有投标人经济标评分情况:
八、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九、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十、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年5月** 日—**年5月**日
十二、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略)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号令)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略)(东区)1号楼5层**号
十、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略)-(略)
温县公安局
(略)
**年5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