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博政采购〔**〕**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运行提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博政采购〔**〕**号 | 对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日处理渗滤液为**吨(进水),出水率不低于**%(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号1幢3层A**、** | ** | 元/吨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博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运行提标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于立竟、王献聚、李泽义、张海娟、赵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略)。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废标情况:无。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略),最终得分:**.**分;排序2:(略),最终得分:**.**分;排序3:(略),最终得分:**.**分;排序4:(略),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博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博爱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略)
发布时间:**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