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略)的委托,就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委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委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号
(3)招标编号:洛建招**-**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委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南山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一期已建设完成,本次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二期总用地面积为**.**㎡(**.**亩),地上综合保障楼建筑面积 **㎡,变配电机房**.**㎡,门卫室**㎡,连廊**.**㎡,地下建筑面积**.6㎡,地下一层其中地上6#综合保障楼4层(局部5层),变配电机房1层,门卫室1层,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年,主体结构采用框架结构。
(2)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管网综合工程、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防、消防设计),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期间服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3)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完成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自方案批复后**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标日期:(略)
五、评标地点:(略)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云杰、潘建军、陈淑静、宁保良、郭斌斌(招标人代表)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略)至(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八、中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略)
中标费率:1.**%
单位地址:(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完成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自方案批复后**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项目负责人姓名:李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标准优惠**%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共计(略)。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①(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略)
②招标人名称:(略)(代建人)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监督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略)
评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