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年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种植条件改善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9日
4.评审日期:**年7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博政采购(**)**号-1 | 采购温室大棚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 | (略) |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西庄村月山路针纺街**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年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种植条件改善采购项目(一标段)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晋华、黄晓丽、许新萍、李谊平、闫重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废标情况
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略),最终得分:**.**分;排序2:(略),最终得分:**.**分;排序3:(略),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7号商铺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人: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略)
发布时间:**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