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9日
5.评审日期:**年7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货物需求内容:河南师范大学**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包括电化学联用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1台。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日内交付验收。
5.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后质保不低于1年。
6.交货地点:(略)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略)-1 | 河南师范大学**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 (略) | 北京市昌平区龙域北街8号院1号楼**层** | (略) | 元人民币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朱海华、王烨、刘春元、吕秀兰、葛炳成(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略)
收费金额:(略)人民币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网》网上发布。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单位综合总得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师范大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郑浩、姚刚、侯雷胜
联系方式:(略)-(略)
附件: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