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宝市市四中西侧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ZC**
3、招标控制价:(略).(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灵宝竞磋采购-**-**、LBGZ[**]**-ZC** | 工程位于灵宝市四中西侧,拟对市四中西侧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路长**米,红线宽度**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略) | 林州市东姚镇东姚路**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内容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宝市市四中西侧道路工程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张常禄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海林(组长)、吕尊浩、张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9(略)**M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部门:灵宝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