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驻军采招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修理实训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2台车辆修理实训台设备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随设备质保期,无质保期的,质保期至少为一年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已落实
(6)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7)交货地点:(略)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驻军采招标(**)**号 | 某单位车辆修理实训台设备采购项目 | (略)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号奥盛大厦3号楼**-**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某单位车辆修理实训台设备采购项目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 随设备质保期,无质保期的,质保期至少为一年。 | 按采购人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林伟民、周艳华、于风、席守民、赵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某单位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驻洛单位项目
联系电话:(略)




